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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发布《通用航空管理“意见箱”的答复(第13期)》(2)

时间:2019-03-28 13:59来源:美澳航空 作者:中国通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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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现行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购买或租赁不少于两架民 用航空器”要求,通航企业运行条件之一是实际占有2架或2架以上民用 航空器,即使只申请“航空器代管”经营许可,也应符合规章规定。 立法滞后于经济、社会实践,制定现行《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 时,我国尚没有以“航空器代管”为主营业务的通航企业。民航局已启 动新一轮规章修订,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建议。
 
现在我公司在申请经营许可,有如下两个问题:
 
一、我公司在申请经营许可之前已经取得工商注册,但是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项目和所申请的项 目不一致,如局方认为工商营业执照经营项目应该涵盖所申请的项目,是否有依据?可否在公司取得 经营许可后再做变更工商执照?
 
二、在筹建通航时候,具体提供一个经营管理手册的编写要求,但是在具体向局方申报过程中发 现“ 企业运行流程“,“ 作业质量管理“两个章节局方所审查时候提出的修改意见,公司无从下手 进行编写,特别是作业质量管理章节,特别是局方提出作业质量管理应是涵盖所有经营项目的公司业务流程、经营项目质量标准,那么我查了所有的规章,并无通用航空项目对应的质量标准?局方是否 可以考虑修订相关要求。
 
三、因为公司在筹建时候可能不是同一机型,是否在申请经营许可阶段就必须配备对应机型的飞 行员和机务人员?比如说我公司有2个飞行员,两架直升机,其中有飞行员他现在尚无一架直升机的 机型改装,是否可以只要求公司有持照飞行员,不要求飞行员和机务必须都具备对应的机型改装?因 为公司在取证过程中边筹建边培训,或者取证后再培训,以便减少公司的运行成本? 
 
四、在筹建时候法规要求提供高管人员的通航法律培训证书,那么这个高管应该涵盖哪些人员?
 
答复:1.根据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2015年5月11日发布的《工商总局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臵审批事项的通知》: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后取得相关许可文件、证件的,应当在取得相关许可文件 、证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行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相关 许可文件、证件上的经营项目用语与营业执照上表述不一致,企业申请 调整经营范围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办理变更登记。
 
2.2019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新版《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已删去关于“企业经营管理手册”的相关要求。
 
3. 现行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四项规定:有与民用航空器相适应,经过专业训练,取得相应执照或训练合格证的航 空人员。
 
4.《公司法》第216条第一项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人员。
 
在通用航空意见箱中第一期意见回答中提到的经营许可与运行合格二证合一将在2018年年底前实施(在第二期的回答中也有提到),请问这个2018年年底前实施是仅限于试点,还是全面推开?
 
答复:“双证合一”内容已体现在《民航法》修订稿中。目前,《民航法》修订稿已送审,正履行相关立法程序。
 
云执照系统开始使用一年了,这一年的使用中发生了太多不利于公司正常运行的问题,相当于拿飞行员当测试。首先是使用前没有正式下发学习材料与通知文件,至少应该有个使用说明那样的文件 吧。 现在所有的信息都是在云执照群里和云执照后台里反馈,感觉和12306的网站做的那样。
 
建议云执照开发通航飞标管理后台查看公司飞行员经历记录的功能,飞标管理人员能够督查飞行 员个人的经历填写差错。作为飞行员个人用户,云执照应增加筛选某个时间段内的个人飞行经历、机 长、夜间等不同种类飞行性质的时间的功能,便于个人管理经历记录。
 
答复:云执照中的电子飞行记录本相当于之前飞行人员个人纸质飞行经历 记录本电子化,开发推广此功能为了便于飞行人员个人记录飞行经历时 间以及在其申请执照和等级时,简化申请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对于通 航公司对本单位飞行人员飞行时间的管理,建议通航公司可以按照原管 理办法和程序进行记录、统计和核实。
 
运动类初级飞机新规实施后,现有学员注册云执照参加初级飞机培训,无法通过要求体检证申请学员照,只能等待云执照申请初级飞机功能取消要求民航体检证后才能进行。 建议预留两个端口,注册人可选用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民航体检证两个均可。
 
答复:采纳此建议,飞标司将尽快增加此功能。
 
根据局发明[2017]3685号《关于ADS-B机载设备加改装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中的要求,在2019 年7月1日前完成运输类、通勤类以及最大巡航真空速大于250节的航空器需完成符合文件标准的ADS-B 加改装工作,目前,我公司涉及飞机Beech King Air 350 (B300)飞机1架,Y12系列飞机5架,经咨 询国内具有相关资质的维修单位后,B300飞机完成此项改装需花费人民币405877.40元(此机型为单 GPS双应答机,需更换应答机两个,单价为180411.70元,购买相应航材15054.00元,维修单位工时费 30000.00元),Y12系列飞机哈飞厂家正在出具改装方案,尚未报价,经评估比对,预计Y12系列飞机 完成此项改装单架机花费200000.00元左右。
 
文件中要求,其他航空器,包括通用航空器(正常、使用、特技类)和旋翼航空器(正常、运输 类),其设备要求及符合性时间另行通知,我公司拥有CESSNA 208B EX 飞机9架,暂时未受此文件影 响,但同样为潜在受影响机型,未来同样会面临ADS-B加改装的问题。
 
目前完成此项改装共计产生的费用达150万元,对通用航空财务产生巨大压力,在民航局对通航 企业采取“放管服”的大背景下,此项开销大大加重了通用航空公司的财务负担。我公司飞机均为此 明传电报发布前购得并加入运行,且2022年前无任何航空器报废计划,现国家推行新技术来优化行业 运行,使我公司额外承担巨大财务压力,通航产业行业内其他公司同样承担着这份压力,我公司在保 持支持通航运行优化的前提下,建议在该文件指导下,所有在该文件生效日期后出厂交付通航公司的 飞机应具备ADS-B系统,对于各通航公司正在运行且受此文件影响的飞机,民航局能够给予政策支持 并提供相应专项资金补助,以减轻各通航公司的财政压力,更好更快的完成ADS-B推广布局工作。
 
答复: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B)是民航局重点推进的一项航行新技 术,中国民航将于2019年7月1日全面实施ADS-B运行。为此,民航局于 2017年12月下发了《关于ADS-B机载设备加改装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局发明电[2017]3685号),要求运输类、通勤类以及最大巡航真空速 大于250节的航空器在2019年7月1日前完成相应ADS-B加改装工作;截至 2018年底,上述范围98%的飞机已具备ADS-B能力。对于其他航空器,包 括通用航空器(正常、实用、特技类)和旋翼航空器(正常、运输 类),其ADS-B设备要求、符合性时间及是否予以补贴,将在下一步调 研后予以明确。
 
目前,空管办正在拟制《全面推进实施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 B)空管运行工作总体方案》,考虑对通用航空采用不同于运输航空的管理方法,对仅在低空空域活动的通航活动仍将给予宽松的管制要求, 不具备ADS-B运行能力的通航飞行仍具备灵活的可操作性。该方案近期将下发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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