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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3)

时间:2018-08-14 22:39来源:中国通航网 作者:中国通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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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融合空域,是指有其它有人驾驶航空器同时运行的空域。

(24)隔离空域,是指专门分配给无人机系统运行的空域,通过限制其它航空器的进入以规避碰撞风险。

(25)人口稠密区,是指城镇、乡村、繁忙道路或大型露天集会场所等区域。

(26)空机重量,是指不包含载荷和燃料的无人机重量,该重量包含燃料容器和电池等固体装置。

(27)飞行经历时间,是指为符合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的训练和飞行时间要求,操纵无人机或在模拟机上所获得的飞行时间,这些时间应当是作为操纵无人机系统必需成员的时间,或从授权教员处接受训练或作为授权教员提供教学的时间。

(28)理论考试,是指航空知识理论方面的考试,该考试是颁发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或等级所要求的,可以通过笔试或者计算机考试来实施。

(29)实践考试,是指为取得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或者等级进行的操作方面的考试(包括实践飞行、综合问答、地面站操作),该考试通过申请人在飞行中演示操作动作及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

(30)申请人,是指申请无人机驾驶员执照或等级的自然人。

(31)无人机云系统(简称无人机云),是指轻小民用无人机运行动态数据库系统,用于向无人机用户提供航行服务、气象服务等,对民用无人机运行数据(包括运营信息、位置、高度和速度等)进行实时监测。接入系统的无人机应即时上传飞行数据,无人机云系统对侵入电子围栏的无人机具有报警功能。

(32)分布式操作,是指把无人机系统操作分解为多个子业务,部署在多个站点或者终端进行协同操作的模式,不要求个人具备对无人机系统的完全操作能力。

5 执照和等级要求

无人机系统分类较多,所适用空域远比有人驾驶航空器广阔,因此有必要对无人机系统驾驶员实施分类管理。

(1)下列情况下,无人机系统驾驶员自行负责,无须证照管理:

A.在室内运行的无人机;

B.Ⅰ、Ⅱ类无人机(如运行需要,驾驶员可在无人机云系统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应包括驾驶员真实身份信息、所使用的无人机型号,并通过在线法规测试);

C.在人烟稀少、空旷的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的无人机。

(2)在隔离空域和融合空域运行的除Ⅰ、Ⅱ类以外的无人机,其驾驶员由局方实施管理。

A.操纵视距内运行无人机的驾驶员,应当持有按本规定颁发的有效视距内等级驾驶员执照,并且在行使相应权利时随身携带该执照。

B.操纵超视距运行无人机的驾驶员,应当持有按本规定颁发的具备有效超视距等级的驾驶员执照,并且在行使相应权利时随身携带该执照。

C.教员等级

1)按本规则颁发的具备教员等级的驾驶员执照的持有人,行使教员权利应当随身携带该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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