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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航空:天高何时任“我”飞

时间:2014-12-05 16:09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中国通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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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国内的私人飞机数量庞大,但真正有“资格”合法飞行的机会微乎其微,私人飞行是不折不扣的“奢侈品”。飞行安全恐怕是它受到严格约束的重要原因。同时,航空安全也是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核心。  

  然而,通用航空的发展总是利弊相伴。在尽可能地保证飞行安全的同时,应该充分开放、利用低空空域资源,用积极的态度面对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  

  就在11月末的“全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工作会议”之后,媒体纷纷报道,我国目前正在沈阳、广州飞行管制区,海南岛,长春、广州、唐山、西安、青岛、杭州、宁波、昆明、重庆飞行管制分区进行真高1000米以下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力争2015年在全国推开。但是,受访专家认为,“中国低空空域将于2015年全面开放”的说法目前并不确切,私人飞机想要“自由”飞翔,尚无法快速实现。  

  低空开放障碍  

  我国低空领域开放的脚步始于2010年。8月19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了《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文件明确指出,改革将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试点,即2011年前在沈阳、广州飞行管制区试点,进一步积累经验;第二个阶段是推广,即2015年年底前,在全国推广试点成果,基本形成政府监管、行业指导、市场化运作、全国一体化的低空空域运行管理和服务保障体系;第三个阶段是深化,即2020年底前,建立起科学的空管理论体系、法规体系、运行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实现低空空域资源充分开发和有效利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用航空产业研究中心主任高远洋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此次“全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工作会议”是一次阶段性总结会议。  

  目前,改革将逐步开放的是1000米以下的低空空域。因为,一般认为通用航空作业和转场飞行,高度大多集中在1000米以下空域。  

  按照2010年的《意见》规定,空管部门将低空空域划分为管制、监视和报告三类。管制空域通常划设在飞行比较繁忙的地区,比如空中禁区、机场起降地带、国(边)境地带等区域的上空。“管制空域”需要提前申请,并接受航管部门的飞行管制;而监视空域通常划设在管制空域周围,只要向飞行管制部门报备,并接受飞行管制部门的监视;报告空域通常划设在远离空中禁区、空中危险区、空中限制区、国(边)境地带、地面重要目标以及飞行密集地区、机场管制地带等区域的上空,报备以后就可相对自由地飞行。  

  “但是,这三类低空空域的划分并没有对外公布航图,用户并不清楚到底哪些空域被划定为报告空域。”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秘书长张峰表示,且审批、协调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都比较昂贵。  

  他还透露,在此次会议讨论过程中,对于内部划定的报告区,业内认为:一方面数量较少,另一方面面积过小。“飞机飞行需要有一定连续的空域,不能只在本场内打转。因此,报告区应该能连成片,而不是各自分散的。”张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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