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无人机 >

2019年无人机云数据统计报告(3)

时间:2020-07-15 11:59来源:民用无人机检验中心 作者:中国通航
曝光台 注意防骗 网曝天猫店富美金盛家居专营店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



       图10 2019年第三季度无人机运行区域热力图



       图11 2019年第四季度无人机运行区域热力图
 
       六、无人机的淘汰率
 
       依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AP-45-AA-2017-03),自2017年6月1日起,中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需要进行实名登记,当无人机发生出售、转让、损毁、报废、丢失等情况时,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应及时通过民航局“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注销该无人机的信息。
 
       根据轻小无人机的实际运行情况,本报告在2019年对交换系统中无人机使用的淘汰率进行了统计。2018年第一季度在各无人机云系统中运行的无人机有93%未在2019年第一季度实施运行,而2018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分别有接近96%、85%和91%的无人机没有再出现在2019年相应季度运行记录中。
 


       图12 2018年交换系统中无人机的淘汰率
 
       七、总结和建议
 
       通过对近三年的无人机云交换系统中的无人机运行数据进行统计可以看出,2019年的无人机运行数据量是2018年同期的1.27倍,而且无人机运行的高度分布和速度分布更为集中。由此可见,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无人机应用场景已经逐步步入成熟阶段,现有无人机云系统中植保无人机占主流,多旋翼占到了绝大多数,这些无人机主要在120米以下运行且速度较低,可见,轻小无人机在120米以下的运行是目前无人机运行的主要模式,其速度、高度、运行区域都具有显著特性,与通用航空、运输航空有着本质的区别。
 
       无人机云系统作为我国民航乃至国际民航界较好的无人机运行管理方式之一,在为无人机用户提供服务的同时,为行业相关方提供了无人机运行数据,为行业内的各种应用提供了大数据支持,局方也依据这些数据适时的推出了行业发展所需的相应政策。未来民航局UOM建设工作的开展将需要无人机云系统和无人机云交换系统进一步发展壮大,局方支持无人机云系统持续扩大用户规模,也鼓励更多无人机运行信息系统加入交换系统,希望这些系统根据《无人机云系统数据规范》(MH/T 2011-2019)完善相应系统功能,结合IT和5G等新技术的应用,为行业提供更好服务。

 


 
中国通航网 www.ga.cn
通航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2019年无人机云数据统计报告(3)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