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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运动协会:修改航空体育运动、动力伞、滑翔伞、热气球、跳伞等六部管理办法(5)

时间:2018-12-23 19:31来源:通航政策 作者:中国通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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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级热力气流飞行:是指滑翔伞利用热力上升气流进行留空时间飞行;
 
E级长途飞行:是指滑翔伞利用上升气流作远离起飞点的越野飞行。
 
A级至E级,由低级向高级排列。
 
第五条 申请各级飞行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A级:
 
1.年满16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
 
3.完成训练大纲规定的理论教学部分;
 
4.飞行时间不少于5个飞行日,飞行次数不少于20次。
 
(二)B级:
 
1.、具备第五条 第(一)款1、2、3的条 件;
 
2.飞行时间不少于20个飞行日,最少飞行次数不少于40次。
 
(三)C级:
 
1.具备第五条 第(一)款1、2、3的条 件:
 
2.总飞行次数不少于100次,总留空时间不少于20小时;有在3个以上不同场地的飞行经历,每个场地最少飞行5次,其中有
 
3次以上留空时间不少于1小时。
 
(四)D级:
 
1.具备第五条 第(一)至(三)款的条件;
 
2.总飞行时间50小时以上,其中有3次不少于2小时留空时间(有在正式比赛中的记录证明)。
 
(五)E级:
 
1.具备第五条 第(一)至(四)款的条 件;
 
2.在不同的上升气流中至少有3次飞行超过50公里(在正式比赛中)。
 
第六条 滑翔伞教练员分三个级别:
 
(一)(中国航协)初级教练员;
 
(二)(中国航协)中级教练员;
 
(三)(中国航协)高级教练员。
 
第七条 申请(中国航协)各级教练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初级教练员:
 
1.完成C级飞行员训练科目;
 
2.参加滑翔伞训练实习教学两期;
 
3.具有较系统的理论知识;
 
4.熟悉本地区飞行场地和气象条件,能明确表达飞行技术要求和要领;
 
5.责任心强,经培训考试合格。
 
(二)中级教练员:
 
1.完成E级飞行员的训练科目;
 
2.参加滑翔伞教学3年以上;
 
3.具有较全面的飞行、气象等系统理论知识和授课能力;
 
4.能明确表达飞行技术要领及飞行原理;
 
5.能做各种一般示范动作;
 
6.责任心强,经培训考试合格。
 
(三)高级教练员:
 
1.完成E级飞行员训练科目;
 
2.参加滑翔伞教学5年以上;
 
3.具有全面的飞行、气象、救护等理论知识;
 
4.能准确讲解各种飞行原理、气象知识以及救护方法;
 
5.能做各种飞行示范动作;
 
6.责任心强,经培训考试合格。
 
第八条 申请办理滑翔伞运动证书:
 
(一)完成训练大纲规定科目,通过考核合格后,由所在的俱乐部向当地航协提出申请,办理相应等级运动证书;
 
(二)申请人填写《滑翔伞飞行员运动证书申请表》:
 
(三)省级航协签署意见后上报中国航协批准,尚未建立省级航协的可由俱乐部直接上报中国航协批准;
 
(四)申请证书的人员按规定缴纳考核和办证费用;
 
(五)每升一级间隔时间应不少于180天(在全国性比赛中取得前6名的选手可破格晋级)。
 
第九条 申请办理滑翔伞教练员运动证书:
 
(一)所有申请教练员等级的飞行员必须按教练员所具备的条 件逐级申请,并填写《滑翔伞飞行教练员证书申请表以
 
(二)中国航协悬挂滑翔及滑翔伞委员会于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接受办理教练员运动证书申请;
 
(三)经初审获准的人员可参加由中国航协组织的教练员训练班,经考试合格后颁发教练员运动证书。
 
第三章 滑翔伞俱乐部
 
第十条 组织开展滑翔伞运动可以成立俱乐部。开办滑翔伞俱乐部必须具备下列条 件:
 
(一)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俱乐部章程;
 
(二)有适合开展滑翔伞飞行活动的场地保障条件,有当地空管部门审批的飞行空域范围;
 
(三)有符合本办法适航条件的滑翔伞器材;
 
(四)具有一名以上持有效滑翔伞教练员证书的教练员;
 
(五)有必要的经费来源。
 
第十一条 具备第十条所有条件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当地航协申请成立滑翔伞俱乐部,尚未成立航协的地区可以直接向当地体育总会申请,获准后向当地民政或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第十二条 申请开办俱乐部的单位和个人,应向省级航协或体育总会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俱乐部负责人签署的开办申请;
 
(二)俱乐部章 程、组织机构和领导成员名单;
 
(三)俱乐部的名称及所在地址;
 
(四)场地和空域的使用许可证明;
 
(五)教练员的简历及证明材料、中国航协颁发的教练员证书;
 
(六)俱乐部的经费情况。
 
第十三条 受理部门应当在接受申请30天内完成审核,以书面形式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答复,并报中国航协备案。
 
第十四条 已经开办的俱乐部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 件和手续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 俱乐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和有关飞行法规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滑翔伞运动;
 
(二)组织俱乐部成员学习飞行理论知识,认真进行飞行训练,不断提高俱乐部的组织工作能力和飞行人员技术水平;
 
(三)积极参加上级航协组织的集训和竞赛,争创优异成绩;
 
(四)对飞行人员加强航空法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要求每名飞行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飞行活动;
 
(五)组织俱乐部成员进行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出现重大事故应在24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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