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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律环境 助力航空金融国际化发展

时间:2017-10-15 20:52来源:新浪综合 作者:中国通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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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空租赁的资产配置具有国际化、全球化发展的基因。在全球化的运作背景下,法律作为融资租赁的四大支柱之一,对航空金融事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在日前召开的第六届中国航空金融发展(东疆)国际论坛上,租赁公司从业者、业内法律专家等就离岸租赁、跨境资产包转让等航空金融产业中涉及到的法律热点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共话当下我国航空金融的国际化发展道路。

  跨境租赁业务机遇与挑战并存

  由于飞机资产的流动性很强,很多投资者和租赁公司都愿意跻身于飞机资产交易活动当中,包括租赁买卖、融资、资产处理等活动。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航空部副总经理叶骏认为,推动我国航空租赁业务的国际化发展,一方面,需要推动国产大飞机走向海外,开拓国际市场;另一方面,出口、离岸等租赁业务也是重要的发展方向。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作为我国第一、世界第二大航空租赁产业聚集地,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租赁公司依托东疆平台开展国产飞机租赁产业和跨境租赁等相关业务。

  在“引进来”的同时还要“走出去”。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沈蕾介绍说,今年以来,ARJ21支线客机技术不断成熟,C919成功首飞后累计订单已达730架,国内外多家租赁公司已开始布局国产飞机租赁产业。中国租赁公司要借助“一带一路”,带动更多的国产飞机和中国高端装备“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事实上,在出口租赁、离岸租赁等业务的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航空部业务总监王启聪坦言,一方面,在法系选择上,租赁公司考虑到承租人和担保人的自身特点,在购买端会选择英国法。而由于租赁端为国内租赁公司,为了方便日后资产管理和处置,则会选择中国法。法律选择的不同使得跨境租赁业务变得更为复杂;另一方面,外管备案时间过长、交易过程中所有权登记的交接、汇率利率等风险点也需要纳入到开展离岸租赁业务考虑的风险范围中来。

  跨境资产包转让需关注法律问题

  “飞机作为全球流动性最强的租赁资产,跨境资产包交易是国际通行的业务模式。”沈蕾表示。

  叶骏表示,对于新成立的租赁公司来说,购买境外资产包,可助力公司在发展初期实现业务顺利增长。但由于飞机租赁是高度国际化、专业化的行业,其业务开展涉及到跨境资产交易,在法律层面所面临的问题也更为复杂。

  从法律角度来看,考虑到全球航空租赁行业的整体性,2006年正式生效的《开普敦公约》,是整个航空租赁业发展的重要基石。比利时弗里格律师事务所(Flieger Law Office)合伙人亚瑟·弗里格(Arthur Flieger)表示,从行业角度来看,当租赁公司出具意见之时,对应到《开普敦公约》,要仔细查看公约模板当中的文件内容,这也是承租人所关注的重点内容。

  “千万不可小看文件。”英国夏礼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晋军表示,考察飞机资产,要看重它的三大块:机身、发动机、文件。实际上,飞机资产交易是一个特别漫长的过程,飞机买过来,租出去,并不代表交易结束。在整个飞机资产交易过程中保留好文件记录,如此,在后期做资产包转让的时候,既对交易提供了文件保障,也易于把控交易时间表。

  此外,对于租赁公司而言,叶骏强调,面临跨境业务时,不能单一依赖《开普敦公约》,还需要关注当地法律具体规定。比如,不同国家对破产的法律规定以及如何登记、如何确保登记有效等操作性问题。

  推动东疆航空金融产业与国际接轨

  众所周知,爱尔兰是世界飞机租赁的发源地和聚集地。国银航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法律和交易管理部负责人托马斯·多诺霍(Thomas Donohoe)表示,爱尔兰在人才、税收、法律方面都具有明显优势,能够为租赁公司提供相对完善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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