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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霖:改革创新 为通航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2)

时间:2017-08-22 10:40来源:未知 作者:通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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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部门、各地方发展通航积极性高涨。《指导意见》颁布以来,国务院有关部委联合出台任务分工,推出短途运输、航空旅游、航空运动等示范工程,甄选通用航空综合产业示范区,发布航空运动产业规划,制定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江、黑龙江等多个省区相继出台落实《指导意见》的举措,江苏省还出台了民用航空条例,云南省提出把通用航空办成支柱产业。全国布局100多个通航产业园区、小镇,各地相继举办通航大会、航展、论坛及飞行表演。通用航空在一些省市纳入了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2.各类主体投资通航热情涌动。随着通用航空上升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各类主体投资热情升温。地方政府加大对通用机场等基础建设和短途运输等民生领域投资,金融机构开发出支持通航发展的租赁融贷等投资产品,飞机制造等关联企业投资通航全产业链。一些外国政府和外资企业也非常重视,甚至有部分政要来中国推销通航飞机。全社会逐步形成多样化的投资体系,为通用航空机场建设、飞机制造、市场运营、通航小镇和产业园区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3.通用机场建设全面铺开。很多地方政府在交通布局规划中,将通用机场作为“十三五”交通发展规划的重要部分,十多个省市区制定了通用机场布局规划,有的提出机场县县通、通用航空全覆盖等发展目标。初步统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通用机场布局规划,至2020年底前将建成通用机场1100多个。

  4.通航新兴业态快速崛起。民生短途运输、公益救援和娱乐消费等成为潜力巨大的通用航空新兴业态。内蒙古、河北等多地开通短途运输航线;一些地区正在规划建设航空医疗和应急救援基地;全国近百个地区开展山水观光、城市游览航空旅游项目;积极布局航空运动飞行营地。特别是在一些有特色的地区,比如黑龙江的湿地风光,只有从空中看才能最好地展现出来,地方政府认为湿地旅游应该以通用航空为牵引。通用航空新兴业态逐步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众多领域。

  (二)通用航空发展依然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我国通用航空正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总体发展水平低,基础薄弱,供给能力滞后,运营环境受限,存在一系列的困难和挑战,突出体现在三个方面。

  1.规制成本高。长期以来,由于没有建立独立的通用航空法规标准体系,没有脱离运输法规体系框架,在一定时期内参照或者套用运输航空法规标准管理通用航空,导致管理成本过高,降低了市场活力。例如,华北局自2011年开始搞通航短途运输试点,几年来,逐步从根河扩大到呼伦贝尔、再到内蒙古全境、再到河北。截至今年6月底,累计飞行两千多班,运送近万人,为偏远地区群众出行提供了很大便利。2015年试点结束,决定推广,但是进展迟缓。主要是相关试点文件未能按要求转化为全行业执行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导致原试点区域的运行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新增区域的运行审定仍然按运输航空的标准。据了解,每增加一个起降点,局方要按照运输航空的做法进行一次运行合格审定。而通用航空点多面广,局方审定资源非常有限,审定成本高、周期长,限制了通用航空短途运输的发展。

  2.空域使用难。《指导意见》提出:扩大低空开放,实现真高3000米以下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无缝衔接。优化飞行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为通用航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但由于低空空域管理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目前真高3000米以下低空空域开放和分类划设工作尚未实质启动。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以前我们认为“飞不起来”的问题都在其他空域用户,但近期调研了解到,民航自身也存在障碍,存在通用航空飞不起来的问题。一是由于民航空管保障运输航空的压力越来越大,通用航空运行一直被视为工作负担,而不是主业,很难得到保障,更谈不上服务;二是保障界面不清晰,有些地方的空管部门管得过多,对于民航航路外的飞行计划也要坚持行使“放行权”;三是运行保障不规范,没有统一的通用航空飞行计划审批和运行保障机制,审批决策流程和放行信息不透明,随意性较大。另外,规章制度也散落在各个部门,不容易被区分,因此“飞不起来”或“飞得不多”不仅是低空空域开放的问题,也有民航自身的管理问题。

  3.机场建设慢。《指导意见》明确通用机场建设审批权下放到地方政府,同时要求合理确定通用机场建设规模和标准,在确保运行安全的前提下,节约投资和降低运行成本。但实际执行中困难仍然很多。首先在建设审批方面,尽管从2014年起国务院下放了通用机场规划建设审批权,但审批涉及军方和多个部门。既有地方相关部门,也包括民航地区管理局内部各个处室,环节多、流程长。有同志汇报说一个通用机场从选址到建成不简单,要盖三、五百个章。二是在建设标准方面,依然存在套用运输机场标准的现象。尽管已经出台了《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降低了建设审批标准,创新了管理手段,但在有些地区执行情况并不好,部分单位对待改革存在观望、不适应,甚至抵触情绪。

  根据通用航空发展形势,需要因势利导,加强引导和指导。一是民航各级监管机构,应该正确认识通航发展的意义,大力支持通用航空发展,鼓励不同地区从实际出发,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实施差异化发展。二是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在通用航油品审定、飞机引进研发方面以绿色环境保护为标准,避免重蹈“先污染、再治理”的覆辙。同时,又要避免盲目“跟风”、不顾条件“一哄而上”,甚至过热,造成低端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所以对通航的发展,需要坚定信心,不急不躁,有定力,加强与有关部委、军方、地方政府的协同配合,持之以恒地破解发展难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通用航空发展之路。

  三、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改善通用航空发展的环境和条件

  (一)坚定不移地加强和改进通航安全监管工作

  无论运输航空还是通用航空,安全都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安全监管是通用航空管理的重要内容,既要加强监管,更要不断改进监管工作。

  1.突出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这个监管重点。要把有限的监管资源用在刀刃上,重点把载客运行管住管好。即使是载客经营类飞行活动,因为人数少,飞行目的不同,所以飞行、适航、维修、空管、安保等安全要求也应有别于大型运输航空。要创新监管模式,积极推进通用航空诚信体系建设,研究只针对载客类企业实施监察员监管,其余飞行作业采取企业自律为主、诚信体系评价为辅的方式,重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违章失信行为。这也是市场经济的要义,即门槛不高,但事后监管很严厉,要让违法、失信行为代价很高,形成震慑。

  2.加强“低慢小”航空器运行监管。前一阶段,按照中央部署,民航与有关方面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初步遏制了无人机违法飞行的高发态势。下一步,应继续加强无人机专项整治,布控找源、安全技防、舆论宣传、严打震慑,坚决打掉无人机违规飞行的安全隐患。对已经实行的实名制的作用进行评估,找出薄弱环节。同时,应配合公安、地方、军方共同建立起查处各类扰乱空中运行秩序和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确保低空运行安全有序。无人机产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如果规矩建不好,3000米以下的低空放开以后,又会存在管不了、管不好的问题。民航需要加快建章立制,加强监管,为今后发展创造良好的空中环境和市场秩序。

  (二)坚定不移地加快通航规章标准和制度建设

  建立有针对性的、与时俱进的通用航空规章标准和管理制度体系,对于促进通用航空发展至关重要。这个体系不建立,就摆脱不了用管运输的办法管通航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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