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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启动,能否打开监管新局面(2)

时间:2018-11-20 19:34来源:宇辰网陈静 作者:中国通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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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MISS系统的试点却意义非凡
 
该系统的试点范围包括所有在深圳市管辖范围内起飞的无人机或其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试点期间所有厂商的无人机或其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都会通过UTMISS系统往民航局相关的管理机构直接报送,试点结束后将根据情况综合考虑是否在全国进行推广。
 
试点期间,如果用户违规飞行(如进入禁飞区),UTMISS系统将会向监管单位自动报警,监管单位将空情查证结果反馈至市公安局,根据违规情况和造成的后果进行相应的处置。
 
该系统试点成功后,无人机监管不再是一纸空文,无人机监管将更加精确,更加及时,以及更加规范化。
 
 
图:中国工程院陈志杰院士致辞南部空军参谋长付绍银致辞
 
 
图:南部空军参谋长付绍银致辞民航局空管办主任许浩致辞
 
 
图:民航局空管办主任许浩致辞空军参谋部航管局副局长谭国楷致辞
 
 
图:空军参谋部航管局副局长谭国楷致辞
 
 
图:国家空管委办公室主任助理吕军华致辞
 
无人机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南部空军参谋长付绍银、国家空管委办公室主任助理吕军华、空军参谋部航管局副局长谭国楷、民航局空管办主任许浩等相关领导参加了此次发布会并讲话。其中,被誉为“空中交警”的空中管制专家陈志杰院士表示,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工作的启动,代表着中小型无人机的飞行管理工作已经启动,接下来要加强对中大型无人机管理的探索。
 
 
 
图:大疆创新副总裁邵建伙致辞
 
作为已接入监管系统的企业,大疆创新副总裁邵建伙在发布会现场表示,“无需申请,就可飞行,在全国尚属首次”,而试点工作的开始也标志着无人机飞行管理工作从“监管的模糊时代到清晰时代”,但同时邵建伙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合理释放飞行区域;建立监管适应过渡期;在公园、景点建立飞行监管示范区”以促进试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便利用户,又服务于管理
 
为更好的保障空域运行安全,精细化运用空域资源,本次试点基于网格化的空域管理技术,划设了微型和轻型无人机的管控空域及适飞空域,既有效避开敏感地区、确保多方安全,又尽可能满足了无人机用户的飞行需求和行业发展需求。
 
《深圳地区民用无人机飞行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将部分运行场景的飞行计划申请与批复流程作出适当简化:微型无人机在禁止飞行空域外飞行,无需申请飞行计划;轻型、植保无人机在相应适飞空域内飞行,可同步实现飞行计划审批和实时动态信息报送;国家无人机在飞行安全高度以下遂行作战战备、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等飞行任务,可适当简化飞行计划审批流程。同时,将紧急任务飞行申请时限由现行“1小时前”调整为“30分钟前”,为用户提供方便。
 
此外,针对小、中、大型无人机的飞行活动,考虑到其对安全的影响程度,试点采用相比轻微型无人机更为严格的方式进行管理。如开展飞行活动,必须先于飞行前5个工作日进行空域申请,并在获得空域使用许可后的飞行前1天15时前,提出飞行计划申请,军航飞行管制部门将在拟飞行前1天21时前给予答复。试点摒弃了传统的纸质化老旧申请方式,改为开放统一的电子化服务平台,无论是空域申请还是飞行计划申请都可通过平台便捷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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