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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无人机运行无缝融入空中交通管理?(2)

时间:2018-10-20 13:29来源:无人机 作者:中国通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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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正在为无人航空器系统交通管理开发解决方案,以促进无人机任务的规划和执行,同时补充空中交通管理(ATM)基础设施。了解无人机的运行环境非常重要。这项工作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无人机的分类方式,以及它与其他无人和有人航空器的互动方式。性能细分将有助于确定所需的设备,并可以就远程识别达成一致意见。无人航空器系统的性能应包括多级地理参照(位置确定的准确性)和地理围栏(导航功能)。同样,来自无人航空器系统交通管理提供者的不同级别的服务,将允许无人机运营人选择能够降低其运营所带来的风险并且适合其无人机性能的服务。地理围栏数据应通过权威来源发布和共享。这些数据对执行任务至关重要,如果不能以确保安全和安保的方式进行处理,并使用适当的措施发布,数据可能会给空域系统带来危险。地理围栏和地理参照数据都应根据适当的性能标准进行标准化。

 

设想的无人航空器系统交通管理(UTM)环境与现有的传统空中交通管理环境不同,但两者必须融合。随着概念的不断发展,显然需要实施一套通用的UTM核心服务,以支持无人机本身将使用的越来越多的自主能力。业界需要一套核心原则,即最终将确定如何管理低空空域以及由谁管理、围绕UTM系统开发、数据交换模型、网络安保要求和数据源验证的标准,以便每个UTM提供者或UAS服务供应商(USS)是按照相同的指导方针和规定运作的。如果没有这些核心原则,行业就有可能产生安全隐患,从而导致灾难性后果。

 

虽然大多数法规都侧重于在管制空域以外的低空空域进行的小型无人航空器系统的运行,但许多国家正在实施自己的无人机融合政策。其中许多政策在国家层面建立了框架,而有些政策可能允许地方市政当局实施规则和条例。重点仍然主要在于哪些UAS可以在哪里和在什么条件下运行,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依据重量、运行类型(目视视线(VLOS)/目视视线之外(BVLOS))和地面人口密度(城市/市郊/农村)进行细分。将需要制定法规来确立共同的运营人规则。随着UTM概念的出现,商业运营人现在可以代表空中航行服务提供者在更加本地化的层面上进行监督、组织和提供服务。在启用此类委派之前,必须解决某些要素。

 

当前,所有小型无人航空器系统(<25千克及以下)都被定性为一个类型的无人系统,而实际上其性能特征和功能可能大相径庭。还必须考虑将小型无人航空器系统市场进一步细分为特定能力,并且可以对这些能力进行适当级别的合格审定。目前没有关于该行业这一部分的适当开发标准的讨论或决定。必须更广泛地审查全球航空是否采用传统的ATM开发指南,例如DO-178C或DO-278,还是采用其他一些适当的基于性能的基线。确定如何建立这种方法必须成为近期讨论的优先主题。但是,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步骤。标准机构必须关注将小型无人航空器系统划分为多个类别的能力评估方法。测试机构应该明确地应用这些标准,以确定航空器的能力,以及其运营人能够从UTM系统接收到服务的能力。最终由UTM系统提供的服务将基于无人机及其机长(PIC)的能力,即使机长是车辆上的软件系统和地面部分的组合。无人机能力的细分将有助于对执行某些运行和任务的无人机进行分类,并寻求更好地对空域使用进行组织和优先排序(例如,最佳装备者获得最佳服务)。

 

一旦确定了性能标准,就可以满意地解决远程识别问题。虽然大多数人都认为必须有一定程度的电子登记和识别。但批评者反驳说,人们认为存在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可以转用到任何国家的通用概念来登记和远程识别用户或机构至关重要。通过首先确定无人机的特定性能,这将决定如何识别运营人。无论是传统方法(通过航空电子设备或应答机),还是通过特定的无线电频率(RF)标识符(LTE登记,SIM卡)、性能特征和功能,这都有助于减轻隐私被侵犯这样的看法,提供一种机制来识别已知参与者和不良行为者,并能够将临时用户与常规、商业和涉及公共安全的用户分开。电子识别的标准化必须适应无人机平台的各种能力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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