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通航新闻 >

未经批准,双流机场净空保护区禁飞无人机

时间:2016-09-02 10:46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通航网
曝光台 注意防骗 网曝天猫店富美金盛家居专营店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
未经批准,双流机场净空保护区禁飞无人机

  图: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记者衡昌辉 摄

  1日上午,四川省公安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关于加强全省军民航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通告。通告中表明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军民 航职能部门批准在四川省军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进行无人机、航空模型等飞行活动;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放飞影响飞行安 全的鸟类、孔明灯,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据记者了解,“机场净空”是指在机场周围保持无障碍物的空域,使准备使用该机场的飞机能够安全运行,并防止由于机场周围障碍物增多而使机场变得无法使 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km、跑道端外20km以内的区域;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5km、 跑道端外20km以内的区域。

  根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13明确规定,成都双流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以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东、西跑道中心线为基准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的范围来划定的。具体包括下列行政区域:成都市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区、天府新区、双流区、温江区、郫县、新津县,眉山市彭山县。

   通告中还指出如在机场净空区域内实施违法行为的,军民航职能部门、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在机场净空区域外从事上述活动的,不得影响机场净空保护。所 有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支持配合军民航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机场净空保护工作。鼓励积极发现、规劝和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 为。举报的违法飞行线索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附一:关于加强全省军民航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通告

   为维护全省军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区域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军用机场净空规定》《通用航空飞行管制 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四川省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现就军民航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全省军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

  *未经军民航职能部门批准,进行无人机、航空模型等飞行活动;

  (二)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三)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孔明灯,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

  (四)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km、跑道端外20km以内的区域;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5km、跑道端外20km以内的区域。

  *在机场净空区域内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军民航职能部门、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在机场净空区域外从事上述活动的,不得影响机场净空保护。

  三、凡开展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应当提前向军民航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重大活动期间的空域管控措施以地方人民政府公告为准。

  五、所有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支持配合军民航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机场净空保护工作。鼓励积极发现、规劝和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举报的违法飞行线索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中国通航网 www.ga.cn
通航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未经批准,双流机场净空保护区禁飞无人机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