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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非经营性通用航空备案管理办法》(2)

时间:2022-07-18 18:08来源:《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作者:通用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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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是发展的基础,也是民航的生命线。不管是经营性,还是非经营性的通用航空活动,都必须坚守安全底线。民航相关部门将通过加强对飞行人员资质、航空器适航审定、飞行计划管理等方面的事前准入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飞行安全。”民航局运输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新的管理办法,对于民间飞行活动的安全有序发展有莫大好处。飞友们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法合规飞行,没有必要冒险‘黑飞’。”张永辉表示。

       “《管理办法》的很多举措一如既往地延续了民航局通航‘放管服’理念。但要想让政策红利持续释放,通航飞行人员就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意识,坚守‘三个敬畏’,做到‘打铁自身硬’,让监管者放心。”丁邦昕表示。

       另外,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无人机的相关问题引起了不少关注,比如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是否备案及如何管理的问题。对此,民航局回应称,《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安全管理规则》都即将出台。其中将会增加“经营管理”有关章节,对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主体,在购买保险、资质备案、经营取酬、信息报备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条款,从而实现对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全覆盖闭环管理。( 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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