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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民航新时代 共享安全和谐天空 “无人机”时代 来了!(2)

时间:2018-04-11 09:23来源:中国民航网 作者:中国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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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有人”共享天空
然而“无人驾驶航空器时代”的到来绝不是一蹴而就。
仅在去年上半年,“黑飞”甚至“扰航”还是无人驾驶航空器难以摆脱的负面形象。民航局主动作为,制定了相关的报告程序和核实评估措施,并在2017年11月公布了我国173个民用运输机场的净空保护范围数据,制定了“地理围栏”和“接口数据规范”行业标准,此后,无人驾驶航空器“扰航”显著减少。
同传统有人机相比,中国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制造、应用和创新上,都有更深厚和基础、广阔的市场和强劲的驱动力。
无人驾驶航空器在中国行业的发展道路同样对国际具有借鉴意义。
李健在发言中指出,融合是无人驾驶航空器发展的必由之路。一是在法规标准体系方面的融合;二是在空中交通管理方面的融合;三是在技术方面的融合。民航局将从以运行为核心的法规标准体系、以空域准入为原则的交通管理体系、以实验运行为基础的关键技术研发体系建设入手,着力推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健康发展。
实际上,在今年1月,由国家空管委办公室组织起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由民航局公开征求意见,反响良好。
殷时军告诉记者:《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是民航局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的“上位法”,目前,民航局也在起草CCAR-92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管理规定》,把民航范围内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集成。这一《规定》将包括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注册和审定、人员管理、运行管理、空域管理等各个环节。今年上半年,民航局还将推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完全实现经营许可证在线申请、在线受理、在线审核、在线颁证,申请人和管理部门全程在线办理。
殷时军表示:在法律法规健全后的贯彻落实工作中,更多是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实施管理。当前,民航局正在建设、完善4个系统:第一是实名登记注册系统。将与企业关联,在无人驾驶航空器开机激活时即联网实现注册登记;第二是运行管理系统。将现有的“6朵云”(优云U-Cloud、U-Care、飞云、北斗云BDcloud、无忧云管家、大翼云)整合起来,并与注册系统实现数据交换;第三是空中交通管理系统。整个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空管运行,将在这个系统上实施管理,包括与飞手的数据和短信通讯,提醒净空和地理围栏等信息,并要求无人驾驶航空器制造厂商加装“电子围栏”,从技术手段上实现净空保护;第四是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即民航局刚刚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
“从长远看,未来这4个系统将融合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管理平台(UOM),以运行为核心,基于风险实现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监管,并实现各监管系统之间的互通互联。”
“总体来说,民航局已经意识到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迅猛发展,对民用航空业将会发挥积极的作用,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理秉持一个非常开放的态度。未来,无人驾驶航空器空管系统将实现和有人机空管系统的融合,最终实现混合运行,共享天空。”殷时军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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